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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协会提示现金贷风险,要求不具备资质的立即停止非法放贷

来源:华尔街见闻     编辑:      2017-11-24

针对小额现金贷款,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提示称,业内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容易引发金融风险,并要求“不具备放贷资质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周五发文称,有些通过互联网提供小额现金贷款服务的机构“不具备放贷资质,且存在以不实宣传吸引客户、暴力催收以及收取超高额利息及费用等问题”,这种行为的蔓延容易在局部地区引发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

为此,该协会要求:

相关机构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不具备放贷资质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应主动加强自律,合理定价,确保息费定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同时,加强授信资质审核和风险管理,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如实开展信息披露,对息费定价进行重点提示,不得以不实宣传误导金融消费者接受与其风险认知和还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服务和产品。

相关机构应遵守国家法规,依法规范贷后催收行为,不得以暴力催收或骚扰无关人员。

互联网金融协会还对消费者发出提示,称金融消费者应“学习了解金融知识和增强维护消费权益的意识,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当认真阅读并了解相关服务和产品合同条款,评估自身还款能力,避免因过度负债造成征信污点和经济损失”。

野蛮生长

今年涉及现金贷业务的机构迅速增加。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22日,全国共批准了213家网络小贷牌照(含已获地方金融办批复未开业的公司),其中,有189家完成工商登记。全国目前有30家现金贷平台通过其运营主体公司或其股东持有了35张网络小贷牌照(含网络小贷公司直接开展现金贷业务)。

然而,现金贷公司快速崛起之际,期间也夹杂了大量骇人听闻的违规催收、高息借款等乱象。这使得现金贷近期站上了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继而招来监管层的注意。

就在本月上旬,中国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发文称,现金贷是小额贷款,是国家鼓励的普惠金融发展方向。其乱象的核心是滥放贷款、暴力催收和高利贷。

不过,“菜刀可以切菜,也能伤人”;现金贷可以更好地服务次贷人群,也能带来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关键在于如何管理,如何使用。上述评论文章称,要整治乱象,必须从市场准入和资质管理这个源头抓起。

华尔街见闻提及,继本周二多家媒体报道央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特急文件、通知暂停发放互联网小贷牌照后,周三晚间,人民日报旗下媒体称,按照目前的严管方式,未来仅会允许大型国企和大的互联网主体保留现金贷牌照。周四出版的《人民日报》连发两篇文章,指出不少打着普惠金融旗号的现金贷平台,抬高了融资成本,和普惠金融的出发点背道而驰。

财经网昨日报道称,23日上午,央行、银监会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监管层明确不会“一刀切”清理整顿现金贷平台,近期将出台监管措施,预计最快下周发布。“没有外界传言得那么严重,一切以稳健为主,不是彻底颠覆性的文件”。

以下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通知全文:

关于网络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监测,近期通过互联网为个人提供小额现金贷款服务的机构快速增加,其中有的机构不具备放贷资质且存在以不实宣传吸引客户、暴力催收以及收取超高额利息及费用(以下简称“息费”)等问题,这种行为的蔓延容易在局部地区引发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提供网络小额贷款服务的相关机构应合规发展、审慎经营,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借贷、合理消费。

相关机构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不具备放贷资质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应主动加强自律,合理定价,确保息费定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加强授信资质审核和风险管理,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如实开展信息披露,对息费定价进行重点提示,不得以不实宣传误导金融消费者接受与其风险认知和还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服务和产品。相关机构应遵守国家法规,依法规范贷后催收行为,不得以暴力催收或骚扰无关人员。

广大金融消费者应注意学习了解金融知识和增强维护消费权益的意识,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当认真阅读并了解相关服务和产品合同条款,评估自身还款能力,避免因过度负债造成征信污点和经济损失;对于显失公平的借贷合同,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司法手段予以撤销、变更,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消费者应当向有关监管机关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构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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